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人员转正、职称定级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
2020年新进校或进校满一年未转正、定级的教职工(不含二级产业单位人员)可申报参与转正、定级工作。申报人员须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考核合格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才可转正。
二、职称资格初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在对口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自2013年起不再初定初级职称。研究生初期结束,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执行工资转正,享受初级(专技十二级)待遇。
3、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且获得岗前三门课合格证书并考试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级别认定
根据《伟德BETVlCTOR1946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试行)(浙工贸院[2015]42号)》文件规定: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见习期满,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十级;
2、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九级;
3、博士研究生毕业1年及以上,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七级A。
四、工作安排
1、报名。2021年起采用人事系统进行系统申报(申报地址:http://ehr.zjitc.net/user/sz/szchoose.aspx),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2月6日前网上填报,并完善人事系统“学习经历”中的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在人事系统“培训经历”上传《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考核。见习期(初期)考核是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12月7日-12月17日,人事处协调学院督导组进行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转正时间延长半年或一年。
3、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根据省人保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定级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严格实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以岗位数评聘分离制度。经考核合格的,由人事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转正时间以报到证时间为准。请有关人员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电话:88330395,联系人:褚老师 杨老师,技术咨询:卢工 17366693872
人事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