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号)文件要求(附件1),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包含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3个类别,均为备案制项目。其中我校申报限额情况为:
示范课程8门、教学研究项目5个、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
二、申报组织与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专业(课程)特色有针对性的布局各申报项目;同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指导工作,确保文本质量水平和格式规范。
2.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为职能部门的,立项数不超过2个。各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3.请各申报部门将各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于2022年7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305308499@qq.com。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申报表Word版
3.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22日
附件3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